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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自然保护区名存实亡

1999-04-16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编辑部:

广西目前正在进行的野生动植物和自然保护区追踪调查发现,许多自然保护区出现管理困难和管理混乱状况,加上近年来资源的不合理开发,绝大部分保护物种的生态环境被破坏,一些珍稀物种濒临灭绝或已经灭绝。这种状况亟待引起重视。

广西境内共有55个自然保护区,主要分为森林生态自然保护区、珍稀植物及植被自然保护区、水源林保护区、珍贵动物自然保护区、候鸟自然保护区等几种类型,共保护有野生植物123种,野生动物231种。这些自然保护区的状况怎样呢?广西野生动植物和自然保护区管理站负责人苏之力告诉记者,从去年开始,广西在过去已完成的野生动植物和自然保护区普查登记的基础上进行物种的追踪调查,从调查情况看,除花坪、木论等几个国家级保护区及其它少数几个集体林保护区还保存有比较大的林区以外,其它保护区破坏都十分严重,大多数已经名存实亡。而且,这种破坏趋势还在继续恶化下去。是什么原因导致这种生态破坏呢?广西野生动植物和自然保护区管理站高级工程师许志宏分析说:

首先是自然保护区的山林归属问题。目前在广西,占六成以上的管理区没有山林权,山林都在当地农民或村委会手里。这使农民可以拿着自己的山林证随意进山砍伐,管理区却无法制止。如达洪江、青龙山、春秀水源林自然保护区的树木就是这样被农民砍伐殆尽,使保护区名存实亡。

其次,近年来一些地方在进行农业综合开发时对资源的破坏和不合理开发也是导致物种灭绝的重要原因。如分布于金秀大瑶山的国家一级保护植物合柱金莲木的原分布地已经被开发成八角林,分布于田阳县的蒜头果树的原标注地变成了一片芒果林,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白头叶猴栖息的石山森林也已被甘蔗林一片片蚕食,有的保护物种已因此灭绝,有的生存环境岌岌可危。

另一个重要原因是管理区经费和专业技术人员严重不足。按照国家《自然保护区条例》和《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自然保护区的管理机构、人员编制、基建投资、事业经费等,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分别纳入国家和地方的计划,由林业部门统一安排。但实际情况是,70%的自然保护区的管理经费没有纳入财政预算,只能从自治区水源林经费补助中来,地市或县一级极少有拨款,平均到2600多名职工,已是杯水车薪,连发工资都不够。由于发不出工资,一些职工干脆自谋出路,扔下一片保护区无人管理,任由附近的农民进入区内放牛、砍伐、捕猎。另外,在管理人员上,按照有关部门规定,管理区内专业技术人员应占总数的30%—40%,但实际上连5%都不到。而且由于管理区地处偏远,待遇偏低,工作极为艰苦,已有的专业技术人员也难以安心工作。由此看来,保护区的管理工作至多也就停留在看山护林,根本就谈不上开展资源调查、跟踪保护、培养开发等科研工作。

如何使保护区真正被保护起来?有关专家呼吁,一是尽快落实保护区的山林权,在自然保护区的范围内,使管理区有权管理,砍伐森林必须经管理区批准,不能乱砍滥伐。二是制定关于禁止树木砍伐的法规性文件和关于树木砍伐的长期规划,落实树木禁伐的具体措施。目前政府虽已下达树木全面禁伐令,但由于没有具体的措施和惩处办法,难以奏效,因此,最根本的是要有法可依。三是各级政府要确保落实自然保护区的经费预算,为管理区提供起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刘昆

1999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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